
【如何換名字 換名字怎么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 ,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guān)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guān)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書面申請;(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5)其他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