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城考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公務員待遇一覽:
1、新錄用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新錄用人員須參加初任培訓和入職培訓,未通過培訓考核的,取消錄用;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
2、新錄用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職位工作滿五年(含試用期),如要選任法官、檢察官,可以參加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遴選,并在基層院任職;根據法官法、檢察官法 , 初任法官、檢察官須從符合法官、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選出,要求本科應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并取得相應學位 。
3、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按照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進行管理,實行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級制度 , 按規定享受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待遇 。
【拓展】
考試錄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工作要求,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秉公辦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新錄用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具有良好的政治和專業素質 。為方便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省高級人民法院:(025)83785521(法官助理)
省人民檢察院:(025)83798096(檢察官助理)
【鹽城考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公務員待遇】省公務員局:(025)83395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