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城哪些電動自行車不能上路行駛?
以下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禁止駕駛上道路行駛:
1、拼裝的;
2、改變或者拆除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3、改變電動機、蓄電池組等影響車輛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4、加裝車篷、車廂、擋風罩、晴雨傘等改變外形結構或者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的;
5、車輛外觀嚴重破損的;
6、燈光制動等關鍵部件損壞以及其他影響電動車通行安全的;
7、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
【宜城哪些電動自行車不能登記上牌上路行駛?】對于不帶腳踏騎行功能的兩輪電動車和三輪、四輪電動車,電動車產品合格證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的,車主持合格證、發票、交強險到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注冊;電動車產品合格證名稱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的 , 待近期宜城市公安局發布電動車上牌和管理通告后按通告要求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