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公租房申請流程
1. 申請
符合我市公租房申請范圍及條件的申請家庭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提出公租房實物配租申請 。
2. 受理和初審
街道(鎮)收到申請后,現場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錄入信息并打印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并告知 。街道(鎮)決定受理的,審查合格的 , 街道(鎮)出具初審意見 , 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3. 核準
各相關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經對申請家庭的戶籍、人口、婚姻、收入、房屋、特殊情形等情況進行信息比對核查后,符合條件的,在本區公示5日 。公示無異議或經確認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 , 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納入搖號范圍 。
濟南公租房申請條件
需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濟南公租房條件和流程 濟南公租房申請流程步驟+申請條件】戶籍:我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常住居民戶籍家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 。
收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經民政部門認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的家庭,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歲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市級以上勞模、見義勇為者、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家屬、退役軍人、歸僑僑眷、長期住濟的臺灣同胞、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
房產:申請家庭應為無房家庭,無房家庭是指申請家庭無以下房屋: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或公租房 , 已辦理網簽備案的房屋,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房屋,已參加房改并審批通過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房屋 , 其他實際取得的房屋 。單身申請人屬于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與監護人一起申請 , 監護人也應無房 。
年齡:已婚家庭申請無年齡限制,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若申請人為單身(含未婚、離異、喪偶等情況),應年滿30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申請人屬于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時應與監護人一起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