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拖走后與當地交警部門聯系,按事故認定分攤責任后繳納停車費 , 提走事故車及時維修 。
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 。
法律依據:
【事故車被拖走怎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 , 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 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 , 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 , 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 , 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 , 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 。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