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恭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恭城縣恭城鎮城中西路行政辦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三樓
咨詢電話:0773-8212288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異地就醫備案指南
一、申報條件
1. 異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異地定居并且戶籍轉入定居地;
2. 異地居住:異地居住時間在3個月以上;
3. 異地工作:常駐異地工作、學習等,時間在3個月以上;
4. 異地急診:異地居住、探親、旅游等時間不超過3個月,因急診住院;
5. 異地轉院:限于技術等原因難以確診和治療,需轉往統籌地區外就醫 。
二、申報材料:
(一)現場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原件1份
(二)按不同情形提供相應材料
【桂林市恭城縣人社局在哪里呀 桂林市恭城縣人社局在哪里】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本人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
2、異地居住人員:異地居住材料(例如:本人或親屬的異地戶籍證明、居住證、房產證、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復印件1份 。
3、異地工作人員:單位(學校)外派工作(學習)證明或村(居)委會外出務工證明,原件1份 。
4、異地急診:在入院治療5個工作日內提供急診住院材料(例如:入院記錄、住院證、門急診病歷等),原件或復印件1份 。
5、異地轉院:提供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轉統籌地區外住院證明》,原件1份 。
(三)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的可提供復印件) 。
(四)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
(五)參保單位集中辦理5人以上(不含5人)異地居住(工作)備案的,需提供《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單位)》,原件和電子文檔各1份 。
(六)已辦理異地備案人員變更就醫地門診特殊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的,不需要另提供申請材料 。
注:所提供的復印件均應有申請人本人(代辦人)簽名或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
三、申報方式:
窗口辦理:桂林市(十二縣區)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待遇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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