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積分落戶產權住房指標認定標準及所需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最高分值60分 。
1、申請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60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宅的,積40分;
3、在本市合法租賃住房或者居住在單位宿舍的,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6分,累計不超過60分;
4、申請人自愿騰退政府類公共租賃住房的,積15分 。
注:1、2、3三種情形取一,與第4種情形分值相加,最高分值60分 。
武漢積分落戶產權住房指標認定標準及所需材料
【武漢積分落戶需要多少積分 武漢積分落戶有房產證怎么加分】
備注:父母子女關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確認的一種家庭關系 。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共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共有產權住房:申請人本人占有份額比例不足40%的,按份額占比計分;份額比例達到40%的,計60分)不動產權證書申請人自愿騰退政府類公共租賃住房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退房申請及退房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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