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全面恢復公安交管業務,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公安部近日發布《關于全面恢復公安交管業務工作的通知》,對加快全面恢復公安交管各項業務、明確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過渡期、加強政策過渡期提示宣傳服務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
明確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免予處罰過渡期
疫情期間出臺的對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等免予處罰的政策設置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停止執行:
1、自8月1日起,對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及掛車等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逾期未換證等情形,不再適用免予處罰政策,不再適用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載明相應違法行為政策 。
【2020揚州駕駛證逾期未換證不處罰的過渡期什么時候截止】2、自9月1日起,對其他機動車逾期未檢驗,其他駕駛人駕駛證逾期未換證等情形,不再適用免予處罰政策,不再適用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載明相應違法行為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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