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 。
起訴離婚找不到對方人的情況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起訴離婚對方找不到人的離婚程序 起訴離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處理】
《民事訴訟法》第92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
也就是說,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
相關經驗推薦
- 阻止此來電對方知道嗎 阻止了來電對方知道嗎
- 微信語音的時候對方靜音對方會顯示嗎 微信語音靜音對方顯示
- 申訴離婚在哪里申訴 離婚在哪里申訴
- 傲骨賢妻日劇最后離婚了嗎 傲骨賢妻日劇結局離婚了嗎
- 東營離婚證補辦條件及材料 東營區離婚登記處電話
- 東營離婚證補辦流程 東營離婚在哪里辦理
- 東營區離婚在哪 東營離婚后怎么買房?
- 東營離婚證辦理 東營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 起訴離婚對方聯系不上怎么辦 起訴離婚對方一直聯系不上怎么辦
- 東營婚姻登記預約系統 東營離婚網上預約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