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眾所周知的事實 。指的是,在一定范圍內為人們所知曉的事實 。
2、自然規律或定理 。自然規律,是指客觀事物在特定條件下所發生的本質聯系和必然趨勢的反映 。如石頭的風化 。
3、定理,是指在科學上于特定的條件下已被反復證明屬于一定變化過程的必然聯系 。如幾何定理 。
4、推定的事實是指,法院根據已知的事實,利用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或者法律規定,而作出的事實概然性的推斷 。當然,如果當事人有其他證據證明推定不能成立的,推定無效 。
5、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指法院的生效裁決就某些事實問題作出過認定的,不需要再提供證據證明 。
6、當然,如果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法律認定的除外 。
7、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效果同上 。
8、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效果同上 。
【什么證據是法律事實 你知道嗎】9、自認的事實 。指的是,當事一方提出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表示認可的,不再需要提供證據證明 。
相關經驗推薦
- 迎賓骨是哪個 迎賓骨是什么美食店和能到達的車有哪些
- mc1代表什么意思 有什么用
- 火把節2021年是幾月幾日 火把節2021年具體是幾月幾日
- 立秋后身體注意什么 如何在立秋后養生
- 老人為什么不宜練站樁 健康知識
- 對沖基金原理是什么 一個簡單例子讓你秒懂
- 西紅柿沒有籽能吃嗎 吃番茄有什么好處
- 蓮藕是發物嗎 哪些人不能吃蓮藕
- 西紅柿怎么炒不酸 西紅柿可以和什么一起炒
- 藕酸了還能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