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由醫保經辦機構按 。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
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且工資標準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的,職工不再領取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工資但工資標準低于生育津貼計發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發放工資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
【單位發工資還可以申請九江生育津貼么?】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后,明確了生育津貼和工資不可重復享受 。執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根據省政府文件精神,明確了生育津貼為參保職工在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避免生育津貼和工資待遇“重復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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