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 。職工可向公積金中心、受委托銀行、擔保機構或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 按規定提交資料并配合貸款調查和審核 。
職工購買由房地產企業或擔保機構等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的新建商品住房的 , 可在合同備案登記前申請貸款 。否則 , 應在辦妥合同備案登記后申請貸款 。
職工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的 , 應在辦妥不動產過戶手續后申請貸款;如有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 , 可在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前申請貸款 。
商轉公貸款采用先還后貸方式的 , 原則上職工應在商轉公確認書出具后規定期限內提前還款后提出貸款申請;采用以貸沖貸方式的 , 由擔保機構代理貸款申請手續 。
(二)初審 。公積金中心、受委托銀行、擔保機構或代理機構受理人員進行初審 , 各自對貸款要件、要素完整性、一致性、真實性進行初步檢查 。
(三)審批 。公積金中心對貸款風險進行審核 。公積金中心貸款審批時限為收到齊全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 。
(四)復核 。受委托銀行對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的貸款進行復核 。受委托銀行對公積金中心作出的準予貸款決定有異議的 , 可要求公積金中心重新審核 。公積金中心重新審核后認為確有風險的 , 可撤銷準予貸款的決定 , 并通知受委托銀行和職工 。
(五)簽約 。受委托銀行復核無誤后與職工簽訂借款合同 。
(六)擔保 。受委托銀行和職工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辦理擔保手續 。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么貸款 東莞市公積金貸款流程】(七)放款 。受委托銀行使用公積金中心業務系統辦理公積金貸款發放登記 , 以轉賬方式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劃轉至借款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受委托銀行應在落實擔保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 。
(八)歸檔 。受委托銀行、擔保機構和代理機構應依規做好貸款檔案的移交、歸檔、保管、利用和銷毀等工作 , 貸款檔案的日常管理由受委托銀行負責 , 公積金中心可隨時調用貸款檔案 , 也可同時建立貸款檔案的備份 。
(九)稽核 。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貸款活動進行事中、事后抽查、監督 , 相關責任單位或部門應根據稽查意見及時整改 , 當事人應予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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