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想要我簽協議?征地公告有沒有?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一直在收集廣大被征收人朋友在征收案件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我們律所每周三的《名律答疑》直播中統一給大家解答,也會在直播中直接針對在線網友的提問進行回答。第十三期答疑中在此出現了關于“征收公告”的相關問題,看來關于征收公告的一些疑問還是大家普遍很關心的。那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就再次給大家講解一下征收公告的一些常見問題吧。拆遷|想要我簽協議?征地公告有沒有?


我們都知道征地拆遷開始前后,政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拆遷決定、征補方案等在被征收范圍內進行公告,告知被拆遷人相關信息,并征求公眾意見。一系列拆遷公告的依法進行,對被拆遷人的知情權、意見權才得以保障,還對相應救濟權利的正常行使,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而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可能會發現,自己對拆遷過程的印象,并不包括這些本應非常醒目的公告,也不了解自己本應從公告中獲取的拆遷相關信息。拆遷公告有哪些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中,重要的公告主要有征收補償方案公告和征收決定公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在集體土地征收活動中,重要的公告主要有擬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根據《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征地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發布擬征地公告;征地方案批準后10個工作日內,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發布征地公告;土地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拆遷公告的內容
可以說,從征地的范圍、時間,到相應的補償標準,對于征地拆遷相關的極大部分重要信息,被拆遷人都能從這些法定公告中獲知,拆遷公告是否依法發布、拆遷公告內容是否完整、真實,也在體現著拆遷活動是否合法。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提起對相關公告的重視,有公告的,一定要認真了解、積極拍照記錄取證;沒有公告的,被拆遷人也要明白拆遷方這樣做是違法的,拒絕不明不白的簽字搬遷,并積極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 拆遷|想要我簽協議?征地公告有沒有?】拆遷公告發布在哪里
傳統的拆遷公告發布方式,是以書面形式在被征收土地(房屋)所在的村組、街道公告欄處進行張貼公告;較為特殊的情況下,征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隨著媒體多樣化發展和電腦、網絡、智能手機等的普遍,公告途徑也不再單單拘泥于實體公告欄,國土資源部辦公廳2014年在《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提出,市、縣應通過在政府門戶網站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網站設置“征地信息”專欄的方式,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等載體,建立征地信息主動公開渠道。拆遷|想要我簽協議?征地公告有沒有?


史律師提醒您:除了關注當地公告欄之外,也可以從地方報刊、電視廣播、地方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官網和官媒等渠道關注和了解征地拆遷相關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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