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份共有的房產離婚時怎么分

離婚|按份共有的房產離婚時怎么分

普法內容:男女雙方約定房產為按份共有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約定來分割。男女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將房產約定為按份共有的,該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離婚時,應當按照約定來分割房產,各自按份取得房產的一部分,具體的分割方式可以由雙方達成協議,對分割方式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一般會按照按份比例來分割。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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