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關鍵性作用,4項“新規”需注意( 二 )


不過,這種財產劃分的方式,對于婚后一起還貸款的人來說,非常不公平。目前《民法典》新一版內容中對于這種情況的資金分配有了更明確的規定。婚前出資付首付的那部分錢,屬于個人所有,無法進行分配,但,對于婚后雙方共同還款的部分,屬于兩人婚后的共同財產,是有權要求公平分配的。
名字|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關鍵性作用,4項“新規”需注意

三:夫妻雙方在婚后購買了房產,但是添置房產的資金是對方父母給的。這種買房的方式在兩人離婚的時候,就無法平分房子,這個房子的還是屬于對方爸媽的。就算婚后雙方有約定,說明房子已經贈與對方,但在兩人離婚時,這個房子還是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劃分。
四:在結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資全款給小兩口置房,這種情況在離婚時,房子仍然屬于對方父母的,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無法進行離婚財產分割。
名字|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關鍵性作用,4項“新規”需注意

除了上述4種情況外,還有一種是父母出的首付錢,按揭部分的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在離婚時,首付款部分的錢還屬于父母的,兩人共同還款的部分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劃分。
現在,《民法典》對夫妻雙方房產的劃分,已經有了更詳細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年輕人在結婚買房時,因為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而吵架。
名字|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再起關鍵性作用,4項“新規”需注意

結語
所以,如果有能力的話,還是通過個人努力奮斗買房更有成就感。即使無法通過個人奮斗買房,也要在婚后維護好個人相關權益,避免為以后帶來不必要的財產糾紛。
今日話題:房產證寫誰的名字,不再起關鍵性作用,這4項“新規”需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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