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謹記!新房認購簽約時要注意六大事項

相信買過商品房的購房者對房屋認購書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它不是房屋買賣合同,而是開發商要求購房者簽訂的約定類似預購的協議,由于它是由開發商制定的,所以難免會存在很多陷阱。所以,在決定買房簽訂認購合同時,一定要慎之又慎。那么簽訂房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包括哪些呢?下面小編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解讀。
1、有關金錢事項要約定清楚
有些開發商,簽訂合同前要求購房者先交定金,還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2、考察開發商資質及預售證
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否齊全。當簽房屋認購書的時,需要對開發商那邊的資質以及開發商的相關證書進行考察,認購書條款比較簡單,有些開發商可能不會在認購書中寫明預售許可證等資質情況,從而規避有關法律規定。對此,購房者不可忽視,因為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屋認購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規避受牽制條款
【 簽訂|謹記!新房認購簽約時要注意六大事項】雖然大家所簽訂的買房認購書里面的條款不多,但是大家在簽訂買房認購書的時候還是需要看清楚認購書里面是否有受牽制條款。例如: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注意查看合同及補充協議上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條款;開發商交給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往往有很多空白的地方。購房者在當時一定要尋問清楚,以免為開發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
4、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避免用一些“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等模糊的語言,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準確無誤的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5、開發商的承諾要寫進認購書
在看房時,銷售人員或開發商承諾的贈送面積、保留房源等,都要寫進認購書中。包括承諾不兌現,違約如何處理等,都要做出明確的規定。實際操作中,要將承諾寫進認購書,還需與開發商進行交涉。簽訂認購書時,還要琢磨一下認購書中的條款是否平等,如果有不對等的條款,可以直接向開發商提出異議。
6、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出現不可抗力因素時不能再繼續購房等(例如,國家頒布新的房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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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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