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產證登記在“子女名下”不少父母已經后悔了,看完請三思

前言中國的父母實在是令人欽佩,為了自家的孩子可謂是操碎了心,尤其是上一代人,對于子女的事更是事無巨細地包攬著,從小上學加緊陪讀和監督,畢業之后又操心著托關系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工作有了著落之后,又開始擔憂孩子的買房、結婚和生孩子。就當下我國社會情況來說,房子、車子似乎已經成為最起碼的要求,而面對“天價一般”的房子,有很多父母是花掉積蓄了大半生準備養老了錢,而有些父母則是縮衣節食所買下的房子,早早就為孩子做好了打算,那就是將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
父母|把房產證登記在“子女名下”不少父母已經后悔了,看完請三思


父母這么做的初衷,無非是想讓孩子長大之后在社會能夠一定的財富傍身,走到哪里都更有底氣,當然也會成為孩子日后的談婚論嫁的資本。這種出發點是來自于父母對孩子的無私,確實值得佩服,但卻不建議朋友們這么做,因為那些這么做的父母都已經后悔了。到底為了什么后悔,一起來看看。一、需要全款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將這名言說得直白些,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就會懂得為孩子做出更加長久的謀劃,乃至想在自己優先的歲月中,對孩子的一生都做好妥善的安排才能夠放心,而這體現的是父母對孩子的愛是那么無私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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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愛孩子且為孩子謀劃未來,這種做法無可厚非,尤其是在當下房價如此昂貴,且一年比一年更貴的背景之下,很多父母想趁著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孩子置辦房產。但問題來了,如果是以夫妻的名義購買,恐怕到時子女在繼承的時候還需要繳納相關稅費,因此才會誕生了直接將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做法來。要知道,如果子女目前還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其名購買房產的時候,是需要以全款的形式。畢竟對于未成年人來說,都還不具備社會經驗和收入能力,因此也將面臨著無法如期還房貸等相關問題,因此對未成年人購置房產需要全款,既無法選擇公積金貸款,更無法選擇商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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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很多家庭來說,全款買房無異于天價,尤其是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則意味著學業費用還將會有大額度支出,全款購房要么掏空家中積蓄甚至負債累累,而這降低的不僅僅是夫妻的生活質量,也極大可能降低孩子未來的教育質量。所以不少家長往往在一咬牙一跺腳之下全款買房,可如果中途出現任何風險都難以承擔。二、父母對房子沒有決定權很多人覺得可以在碰上危機的時候直接將房子賣掉就可以緩解,而提出這種問題的人多半是因為還沒有了解過房產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性質,可實際卻無法這么操作。為何無法操作,這正是后悔的原因之二。如果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且屬于未成年人,在子女滿18歲成年之前,父母對于房子并沒有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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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有些家庭在全款買房登記在“子女名下”,卻突然遭遇了經濟危機而繼續用到錢,父母對于房子沒有處置權,而由于子女未滿18歲在任何行動上沒有法律效力,因此房子等于被“套死”在手中。最快也要等到子女滿18歲,在行動具備法律效力時,父母才可以在孩子同意并且簽下相關證明之后,才對房子有了處理權,比如轉賣。距離孩子成年已經過去多少年不得而知,畢竟在近年來買房子能夠漲的現象并不多,可誰都知道,房子一過了手就變成二手房,房價估計需要做出讓步。父母愛孩子無可厚非,但有些事還是得先咨詢清楚,就比如現在這種情況,最后導致的是在家庭最急需用錢的時候無法賣房,在等到可以賣房的時候,卻面臨著財產的折損,說不后悔那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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