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 離婚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近日,陜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后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主審法官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該案目前仍在上訴期,王花是否上訴,目前尚不清楚 。
該案之所以在網絡上引發關注,一是《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相關話題仍有很高關注度;二是王花和老伴年過六旬,訴訟離婚并不多見;三是法院判決側重“說情”,釋法說理不夠,引發爭議 。對于判決結果,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也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
【起訴】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
老伴堅決不同意12月初,一份(2020)陜0632民初1058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王花與被告楊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 。原告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依法判令其與丈夫解除婚姻關系、分割共同財產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 離婚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圖據中國裁判文書網 。
該女子訴稱,1980年,其余與丈夫登記結婚 。雙方婚前彼此了解不深 。婚后,其發現丈夫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她非打即罵 。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她多年一直忍氣吞聲 。現兩人子女均已成年,并參加工作且成家,該女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 。
其丈夫楊某某辯稱,其與原告風風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三個子女 。其確實有不對的地方,但覺得年紀大了,開玩笑挺正常,出軌行為絕對沒有 。現在年紀大了,到了互相照應的時候,故其堅決不同意離婚,希望原告能夠撤訴,再給其一次機會 。
12月11日,延安市某縣法院主審法官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起起訴離婚案發生在該縣,當事老太六十三四歲,其丈夫六十六七歲,兩人系原配夫妻,結婚已整整40年 。
因涉及當事人隱私,有關該案詳情主審法官不愿多說 。
【判決】
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經審理,法院認定以下事實:原、被告于1980年12月結婚,婚后育有子女三人,現均已成年成家 。夫妻共同財產有兩套房屋,另有入股、投資、存款數十萬元 。
法院認為,婚姻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40載攜手歲月,風里雨里實屬不易 。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原、被告今后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故對原告的離婚之請求不予支持 。
2020年12月2日,法院判決如下:駁回原告王花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負擔 。
此外,判決書中稱,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
贊同者:
法院用心良苦,判決合情合理合法
對于法院判決,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 。“離婚的方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 。當雙方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就是離婚自由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