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單價9200元/㎡就能買到廣州市區地鐵盤,是筍還是坑?( 二 )


并且在銷售宣傳時 , 往往會配合”低價置業“一類的說辭進行推售 , 模糊產權性質的問題 , 就像上面說的 , 只告訴你沒有紅本 , 卻不直說我們”沒有產權“ , 以此來忽悠不明就里”小白“們簽約 。
另外 , 這類使用權公寓還有很吸引人的一點是 , 經常會拿周邊的租金回報來襯托產品的物美價廉 , 比如項目周邊 , 一房一廳的租金在2000-4000元/月 , 產品宣傳上會提到項目月租低至22元/㎡以此向你展示 , 他們的公寓拿來自住壓力小 , 拿去放租回報率高 。
【廣州市|單價9200元/㎡就能買到廣州市區地鐵盤,是筍還是坑?】
03
小心!使用權公寓的“大坑”!
要知道 , 正常的產權公寓 , 大多數時候我都是不推薦大家購買的 , 就別說這種沒有產權的“使用權”公寓了 , 就真的挺坑的 , 還是官方都發話的那種 。
廣州白云區早幾年開始 , 就陸續在政府網站發布過官方的風險提示 , 說的就是這一類的使用權公寓 。

| 來源:白云區政府官網官方在公告中特意提醒大家:
1
租賃未竣工驗收的房屋存在無法通過竣工驗收按時交付的風險;
2
謹慎簽訂承諾高回報帶“返租協議”的租賃合同;
3
注意識別“租金貸”屬于信用貸款 , 非“房貸”;
4
注意核查租賃期限是否超過法定20年;
5
租賃用途是否跟產權證載明用途一致;
6
改建、裝修是否取得相關審批手續 。
隔壁的深圳 , 則把這種使用權公寓包裝成“以租代售”進行售賣 , 之前也曾有新聞爆出 , 業主簽的購房合同到頭來變成租賃合同 , 買房變租房的事實 , 引得業主奮起維權!

| 來源:@陽光雨露化作力量總之 , 使用權公寓有風險 , 總結有以下幾點:
1
租約超20年有風險: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 超過二十年的 , 超過部分無效” , 《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條“建筑物的使用應當符合房地產權證書載明的使用性質、用途 , 不得擅自改變” 。 像ATM天寓這種30年使用權的公寓 , 租期超過20年后很難獲得法律保護 。
2
遇到拆遷難追責:因為沒有產證 , 如果日后由于規劃或違規問題進行拆遷舊改 , 產權問題不清晰可能會導致開發商毀約的問題 , 并且作為“業主”也比較難維護自己的權益 , 因為即使追溯到法院 , 雙方簽訂的也只是租賃協議 , 不能夠證明房子屬于你 , 又談何追責?
廣州就曾有過類似的案例 , 2020年7月 , 位于番禺的We公館被執行強拆 , 就是因為建筑違建 , 而且被拆遷后 , 項目的商戶并沒有拿到補償 。
3
開發商資金鏈斷裂或錢房兩空:如果項目屬于開發商承租銷售的產品 , 開發商前期需要先行支付大筆租金 , 但在交房前 , 如果開發商面臨資金問題破產或者跑路 , 導致房子要被收回或抵押等情況 , 作為購房者也將無可奈何 。
但是話說回來 , 咱們確實不少網友會考慮購入這樣的房產去出租/自住 ,那你會考慮嗎?留言區等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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