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委原書記李偉妻子孫金力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近日 ,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吉林省白山市委原書記李偉妻子孫金力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
據判決書:孫金力在其丈夫李偉(已判刑)擔任白山市委書記期間 , 利用李偉的職務之便 , 伙同李偉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44.6357萬元 。
這544.6357萬元中 , 471.1557萬元來自趙某 , 其中有現金 , 有金條 , 還有車輛差價款 , “2012年9月 , 被告人孫金力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將自家途銳車一臺出售給趙某 。經鑒定 , 車輛差價為人民幣19.8377萬元” 。拿到趙某的賄賂后 , 孫金力伙同李偉 , 為趙某所在的白山市天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承攬工程提供幫助 。
73.4811萬元來自孫某 , “(孫金力)伙同李偉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將路虎車一輛、奧迪A8車一輛出售給孫某(另案處理) , 為孫某所在星泰集團獲取探礦權提供幫助 。經鑒定 , 兩輛車差價共計人民幣73.4811萬元” 。
法院認為 , 孫金力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 系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 , 孫金力起次要作用 , 系從犯 , 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案發后 , 孫金力自行主動到吉林省廉政教育中心 , 如實供述其與李偉共同受賄的犯罪事實 , 系自首 , 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歸案后 , 孫金力自愿認罪認罰 , 且在案發前與李偉共同將所收受的大部分錢物返還給他人 , 并且在審判李偉受賄案中 , 已將其與李偉共同受賄的其他違法所得全部上繳 , 可酌情從輕處罰 。
綜上 , 法院于3月30日作出判決:孫金力犯受賄罪 ,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 緩刑四年 , 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0.00元 。
1年前 , 2020年3月31日 , 李偉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李偉在擔任吉林省白山市委書記期間違紀違法 , 決定對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 , 執行有期徒刑5年 , 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 , 上繳國庫 。

吉林省白山市委原書記李偉妻子孫金力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李偉在接受組織審查(資料圖)
法院經審理查明 , 李偉在擔任白山市委書記期間 ,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2008年10月至2016年1月間 , 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 共計折合人民幣1633萬余元 。2012年4月 , 被告人李偉利用其擔任白山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 , 濫用職權違規為撫松縣一家參茸公司撥付扶持資金150萬元 ,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
據公開簡歷 , 李偉生于1958年1月 , 2008年至2015年任白山市委書記 , 2015年調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 2017年8月被宣布調查 。
【吉林省白山市委原書記李偉妻子孫金力的一審刑事判決書】據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自2018年5月的報道:在東北師范大學讀書期間 , 李偉經人介紹 , 認識了已經步入社會的女青年孫某某 , 后兩人結為夫妻 。孫父經商辦企業 , 家族生意越做越大 。李偉曾說 , 1986年他們家的存折上就有200多萬元 , 是名副其實的家財萬貫 。
“李偉婚后幾年里 , 岳父和妻子的生意蒸蒸日上 。在物資匱乏的年代 , 李偉家中絕對稱得上豐衣足食 。而此時的李偉每月幾十元的微薄工資對家庭的貢獻簡直可以忽略不計 。雖然李偉從未表露出內心的不平衡 , 可是在自己每天下班后 , 都要做飯哄孩子操持家務 , 對于一向自負的李偉來講 , 心中的隱痛可想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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