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當場沒有做筆錄 取保候審如何辦理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辦理取保候審的核心條件: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辦理取保候審后應當履行的一般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辦理取保候審后應當履行的特殊義務(特殊義務系根據案件情況由公檢法機關決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
四、取保候審保證人的條件與保證金金額: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
模板:取保候審申請書(非法經營罪)
申請人:陳海東,上海宸豪律師事務所律師
地 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秀沿路2430號3樓
聯系電話:176 1215 9657
申請事項:
請求依法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犯罪嫌疑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
事實與理由:
上海宸豪律師事務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的委托,指派申請人陳海東律師作為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的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 月 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于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 。現申請人依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請求,結合其涉嫌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特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法律依據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社會危害性不大 。
1、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不大 。犯罪嫌疑人從事的工作崗位只是最底層的業務員,其于2020年5月份入職,截至其于2020年月日被采取強制措施,總計入職時長不足3個月,其對公司的經營模式不勝了解,更不會知道客戶入金的錢財最終流向 。其沒有相關金融行業服務經驗,亦非金融專業畢業,其不可能也不會了解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公司及個人需要相應的資質 。其只想有一份能夠養活自己的工作,其主觀上并不是為了犯罪而去從事相應的工作的 。
2、犯罪嫌疑人的違法所得特別低 。其工資特別低,其入職3個月,累計從公司拿的工資不足萬元,這些工資遠遠低于該地區的平均工資 。
綜上,犯罪嫌疑人涉嫌罪行較輕,主觀惡性不大,社會危害性較小 。申請人根據犯罪嫌疑人陳述的案情,通過類案檢索,發現案情類似的案件,法院大多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
二、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案情不屬于暴力型犯罪,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危險性 。
犯罪嫌疑人有穩定的住所,公安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期間比較容易進行監督,其家屬愿意以人擔保或者財產擔保的方式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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