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出租合同( 二 )


【場地出租合同】一、乙方租用期,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或國家征用為止,租金每2年按當時時價協商 。
二、雙方確定場地租金,場地每平方米元,總面積 平方米 。年租金小寫 元(大寫 元)每年租金繳納方式全年按一次付款,先交后使用的原則乙方若不按時繳款,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場地和停水停電 。
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變場地結構,若需要拆除或改變場地結構,必須經甲方同意,場地在租用期間維修由乙方自行負責 。
四、乙方在租用期間,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水電費(水費 元/噸,電費/度),按國家收費標準上浮或下調,如不按時繳納水電費造成停水電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
五、租賃期間,若乙方不再續租,乙方不得拆除在甲方場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甲方場地所有的結構拆除乙方自行安裝的機器和其他,通知甲方自行拆走 。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
七、甲乙雙方不遵守以上條款,自覺支付對方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若乙方不再租用場地必須提前三個月交甲方 。
八、如遇國家占地乙方無條件搬遷 。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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