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且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
享受扣除的方式為: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里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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