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

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外來務工人員 。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或個人年收入5萬元以下(含5萬元),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我市公共租賃住房:
1、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家庭的,家庭人口應當2人及以上,主申請人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2、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的,應當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的,須在中心城區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
【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當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區戶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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