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過戶后可以撤銷嗎

【房產繼承過戶后可以撤銷嗎】房產繼承過戶后可以撤銷 。根據規定,房屋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之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申請人可以撤回是依申請設立登記原則的重要體現 。同樣充分體現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登記的完成必須以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為登記生效條件 。盡管登記程序較為復雜,但最實質性的要件是記載于登記簿 。登記申請人提出申請以后,登記的申請已經獲得有關登記部門的同意但沒有完成登錄、記載手續,仍然不構成登記 。在未進人登記簿之前,物權的法律效力還未產生,依照申請當事人的合意同樣可以要求其撤回 。
撤回登記申請的時間 。登記申請是申請人依據自主意思而選擇的行為,申請人有權撤回這種行為 。不過,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權利要受到登記機構登記行為的限制,只有在登記完成之前,申請人才能撤回申請,因為登記完成標志著申請已經達到目的,其作為程序行為已經正常終結,就不再具有撤回的可能 。此時,原權利人提出反悔要求撤回,登記機關不能接受其撤回的申請 。當然,新的權力人與原權利人達成一致,共同申請撤回登記,重新將權利人變為原權利人也是可以的,但這時只能作為一個新的登記申請,而不是撤回登記申請了 。
申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撤回申請 。其中需要明確表示撤回申請的意思,但無需陳述撤回申請的理由 。在共同申請場合,應當由雙方共同向登記機構出具撤回申請請求書;在代理申請場合,應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出具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授權文書 。如果撤回申請的表示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視為申請沒有撤回,登記機構仍然可以完成登記 。

房產繼承過戶后可以撤銷嗎


房屋繼承的三種形式是什么1、法定繼承
所謂法定繼承是指依據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的順序、繼承遺產的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繼承權男女平等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上述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2、遺囑繼承和遺贈
所謂遺囑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后,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立遺囑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最大區別在于遺囑受益人的身份,遺囑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為遺囑繼承,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為遺贈 。例如,父母立遺囑將房產給子女,則是遺囑繼承;爺爺奶奶立遺囑將房產給孫子、孫女,則是遺贈,因為孫子女不屬于法定繼承人 。
3、遺贈扶養協議
根據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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