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用工合同


學校門衛用工合同


門衛作為學校的后勤工作人員, 往往是一個被人忽視的角色 。那么學校門衛用工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知識庫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衛用工合同范文 , 歡迎參考閱讀 。
學校門衛用工合同范文1甲方(公章):
門衛(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單位用人辦法的有關規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自20xx年03月 01 日至 20xx 年 07月 01 日 。試用期為壹個月 , 即至20xx年3月31日止 。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1、為保證安全 , 門衛一律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上班時間須在宿舍區內值班 。就餐時間必須提前 , 即午餐11:50前和晚餐17:30前 , 就餐地點原則上是門衛室 , 不得離崗 。
2、上班期間 , 必須在崗值班 。若有特殊事需外出 , 必須向安全處提出書面請假申請 , 同意后方可離開學校 。按輪休時間推算 , 每月雙休日可以調休32小時 , 調休的時間范圍為每周六早上7:00至每周日下午19:00 。需要調休的 , 必須向安全處書面說明 , 并備案;如私自調休的按曠工論處 。如遇學校放長假 , 須配合學校輪流值班 。
3、上課期間 , 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 , 做到門開人在 , 門關人也在 。外來人員(含家長)進校 , 要禮貌、熱情接待 , 辦理登記手續并與相關人員聯系后方可進校;凡需外出的學生必須由老師帶領或持有由班主任簽名請假放行條 , 門衛應認真核對并做好請假條的收集、歸檔工作 , 如有老師、學生、家長違反規定應提醒或制止其行為 , 如不聽提醒或制止應及時通知學校領導 。
4、門衛須24小時堅守校門 , 堅持每晚校園夜巡制度 , 保護校產不受損失、不被偷盜 。上班時間不得中途離崗 , 若有特殊事情需外出向學校辦公室請假 , 獲批準后須待代班人員到崗后方可離開 。
5、門衛應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 并做好校園的巡視工作 。禁止衣冠不整者或穿奇裝異服者進入學校 , 阻止一切推銷人員、乞討人員及動物等進入校內 。凡攜帶公物出校門 , 必須有主管部門的證明;攜帶私人物品出校門 , 須憑本人的有效證件或有關證明 。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校產受損或被盜 , 要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6、門衛應保護校門附近的學校公物、設施、維護學校的形象與聲譽 。制止學生的不良行為(如、踩花壇、吊校門、涂展板、亂扔雜物、吵鬧打斗等) , 注意發現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如不法分子在校門附近游動 , 家長在校門聚眾議論) , 要及時填寫安全隱患單向領導匯報 。
7、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 , 若發現有異?,F象及時報告學校 , 敦促學校及時處理 。
8、節假日(含雙休日)的白天及平日的晚上 , 不允許外來人員到校內打球或閑逛(經學校允許或安排的訓練、活動例外) 。
9、對衣冠不整、穿奇裝異服、穿拖鞋、高跟鞋的學生要進行嚴格的教育 , 并制止或沒收 。
10、保持門衛室電話暢通 , 門衛注意接聽來電 , 及時記錄、傳達信息 , 如遇到緊急、突發事件 , 要迅速與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