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購買汽車稅法上可一次性計入費用,會計符合固定資產定義,還是應該計入固定資產科目,分期計提折舊 。
財稅[2018]5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公司購買汽車可一次性計入費用嗎】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
推薦閱讀
- 鞍山哪家裝修公司好 鞍山裝修公司誰家好
- 多軸汽車的平衡懸架
- 主動懸架系統
- 汽車轉向系統的類型和組成
- 汽車轉向系統 概述
- 汽車貸款解押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 汽車定位器一般裝哪里 汽車定位器怎么連接手機
- 原車gps定位器怎么使用 汽車定位器怎么使用
- 互聯網裝修公司怎么樣 互聯網裝修的裝修公司到底靠不靠譜
- 汽車led燈泡三色的好還是單色的好 汽車led燈泡單色跟三色那個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