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校受傷 校方無責保險也可賠


學生在校受傷 校方無責保險也可賠



【學生在校受傷 校方無責保險也可賠】 本報訊(采訪人員程思思實習生歐陽潔葉玲通訊員甘艷)近日 , 湖北省2011-2013學年度校(園)方責任保險項目開標 , 采訪人員發現本次項目中新增了校方無過失責任險 。
采訪人員從太平洋產險湖北分公司了解到 , 今年中標的校(園)方責任保險項目中包括了校園方責任險和校園方無
太平洋7.33-0.01-0.14%過失責任險 。 新增的“校園方無過失責任險”條款 , 是指學生在校活動中 , 不因學校過失導致注冊學生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 也由保險公司賠償 。 這一條款屬于學校自行選擇范疇 , 保費每人新增2元 , 但每人每年責任賠償總額可增加12萬元 。 這一保險條款的增加 , 使在校學生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 , 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 。 “校方責任險”每名學生保費售價5元 , 人身傷亡每人每年最高賠償限額30萬元 , 財產損失每人每年最高賠償限額2萬元 。 作為一種公益性保險 , 校(園)方責任險保險費不由學生繳納 , 九年義務制教育的學校由政府承擔 , 非九年義務教育的由學校自行承擔 。
業內人士表示 , 據2010年不完全統計 , 湖北省各級各類學校在校生已達到1061.3萬人 。 校(園)方責任保險項目可借助保險公司的專業風險管理措施 , 有效地轉移學校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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