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濫用安卓用戶數據,美國加州陪審團裁定谷歌賠償3.15億美元

因濫用安卓用戶數據,美國加州陪審團裁定谷歌賠償3.15億美元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7月2日消息 , 據外媒報道 , 美國加州圣克拉拉縣高等法院陪審團周二作出里程碑式裁決 , 認定谷歌母公司Alphabet濫用安卓用戶隱私 , 需向該州安卓智能手機用戶支付總計3.14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2.8億元)的賠償金 。 這一判決標志著美國首例針對科技巨頭“后臺數據傳輸”行為的集體訴訟取得實質性勝利 , 或引發全球范圍內對智能設備數據收集邊界的重新審視 。



本案原告為加州安卓用戶代表團體 , 指控谷歌自2014年起在安卓系統(包括原生系統及定制ROM)中植入隱蔽機制:即使用戶未主動使用任何谷歌服務(如搜索、地圖或YouTube) , 設備仍會持續向谷歌服務器發送包括設備標識符、地理位置、應用使用習慣等敏感信息 。 陪審團認定 , 這種行為構成“未經用戶有效同意的數據竊取” , 且用戶無法通過常規設置徹底關閉數據傳輸 。
本案判決突破了傳統隱私訴訟中“用戶是否點擊同意”的爭議框架 , 轉而聚焦科技公司對用戶數據的“實際控制權” 。 原告律師團隊引用加州《不公平競爭法》(UCL)指出 , 谷歌通過技術手段制造了“同意陷阱” 。
陪審團在裁決書中強調:“谷歌將用戶數據轉化為商業資產的規模與手段 , 已超出合理商業需求的邊界 。 用戶不應為使用基礎通信工具而被迫成為谷歌廣告機器的燃料 。 ”
谷歌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強烈反對裁決” , 并宣稱將上訴至加州最高法院 。 其核心辯護點在于:安卓系統開源架構下 , 設備制造商對系統定制負有主要責任 , 且用戶可通過“谷歌賬號設置”管理數據共享范圍 。 但陪審團駁回了這一論點 , 指出“谷歌作為安卓生態主導者 , 對底層框架數據傳輸行為負有最終責任” 。
根據判決 , 賠償金將按比例分配給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間使用安卓設備的加州居民 。 初步估算 , 每位用戶可獲賠償約12-15美元 , 具體金額取決于設備使用時長與數據傳輸量 。 此外 , 谷歌需在未來5年內每季度向加州司法部長提交數據收集合規報告 , 并接受第三方審計機構監督 。
本案原告代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隱私法教授保羅·施瓦茨評論稱:“這不僅是金錢賠償 , 更是向科技行業發出明確信號:用戶數據不是可以隨意開采的‘數字石油’ , 企業必須為越界行為付出代價 。 ”
【因濫用安卓用戶數據,美國加州陪審團裁定谷歌賠償3.15億美元】此案恰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推動《美國數據隱私與保護法案》(ADPPA)立法進程 。 該法案若通過 , 將賦予用戶“數據可攜帶權”與“被遺忘權” , 并設立專門機構監管科技巨頭數據行為 。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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