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虛擬貨幣排行榜前十名

現在都有哪些虛擬貨幣?

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虛擬貨幣排行榜前十名


謝邀,最近剛好看到了解到一些關于虛擬貨幣的事,現在存在以下十種比較有名的虛擬貨幣 。第一名,肯定是比特幣,大家都清楚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
現在一個比特幣值幾萬rmb這是最近的成交價 。第二名是以太幣,以太幣(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采用與比特幣不同的區塊鏈技術以太坊”(Ethereum),開發者們需要支付以太幣(ETH)來支撐應用的運行 。和其他數字貨幣一樣,以太幣可以在交易平臺上進行買賣 。
有什么好的虛擬貨幣投資?
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虛擬貨幣排行榜前十名


在打算對虛擬貨幣進行投資之前,一定要對虛擬貨幣的來龍去脈和它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進行深入的了解 。虛擬貨幣包括兩類,一類是有發行中心的網絡社區虛擬貨幣,譬如Q幣、Amazoncoin等;一類是基于密碼學和P2P技術的去中心化的數字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等 。兩類虛擬貨幣具有不同的風險特征 。網絡社區虛擬貨幣實質是發行方的負債,主要面臨信用風險(虛擬貨幣無法購買或購買到足量對應商品或服務)、技術風險(虛擬貨幣被盜)和非法交易風險(小額、網絡賭博)等,其監管可以參照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 。
數字加密貨幣主要面臨信心風險(數字加密貨幣缺乏信用支持,一旦持有人對其缺乏信心就一文不值)、技術風險(虛擬貨幣被盜)和非法交易風險(大額、洗錢、恐怖融資、避稅)等 。數字加密貨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是一種高效低成本的價值傳遞及金融交易技術,有望提升金融業效率,因而需要通過監管實現效率與安全的統一 。目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均將數字加密貨幣市場納入了監管,針對不同應用定位存在三大監管模式,歐洲、日本的“貨幣發行業”、香港、臺灣地區的“類銀行業”以及美國的“貨幣服務業”數字貨幣 。
其中以歐洲、日本為代表的 “貨幣發行業” 監管模式,將數字貨幣的發行視為是一個單獨的行業,側重于對數字貨幣發行機構進行審慎監管 。相關政策包括歐盟的《電子貨幣指引》和《支付服務指引》、英國的《電子貨幣管理條例》、日本的《預付式證票規制法》等 。歐洲央行認為發行數字貨幣在某種程度上等價于吸收存款,并且是基于信用經營,具備較強金融業的特征,設立專門的數字貨幣發行機構,單獨頒發專門的牌照,對其執行比銀行業金融機構更為寬松的監管;以中國香港、中國臺灣地區為代表的 “類銀行業” 監管模式,將數字貨幣視為儲蓄性的銀行業務,允許且只允許商業銀行或存款公司發行數字貨幣 。
相關政策包括中國香港的《多用途預付卡發行申請指引》、中國臺灣的《銀行發行現金預付卡許可及管理辦法》等 。香港規定只有持全牌照的商業銀行和經過特別批準的存款公司才能發行多用途預付費儲值卡;以美國為代表的 “貨幣服務業” 監管模式,將數字貨幣視為是非儲蓄性的貨幣服務業務,同時允許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參與,側重對產品和服務的監管 。
相關政策包括《統一貨幣服務法》、《電子貨幣劃撥法》等 。美國各州根據《統一貨幣服務法》相繼出臺了適用本州的非金融機構從事貨幣服務的相關法律 。金融機構類發卡者則受到聯邦一級的監管,并且必須向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為其所發卡的金額購買保險 。目前國內數字貨幣發行和交易層面,多發生在場外市場 。中國對這些數字貨幣的監管,應當結合功能監管與行為監管,交易平臺建立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制度、反洗錢上報制度和客戶識別制度,建立數字資產發行方和銷售方的注冊制與信息披露制度,從而預防加密貨幣帶來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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