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業主拖欠物業費數年,卻要業委會給他錢?

公租房|業主拖欠物業費數年,卻要業委會給他錢?

文章圖片

公租房|業主拖欠物業費數年,卻要業委會給他錢?

業主馬先生一家拖欠物業費數年 , 卻說業委會應該給他錢 , 還告到了法院 。

前陣子 , 法院開庭審理之后 , 沒有當庭宣判 , 建議雙方協商調解 , 給出的時間是到11月15日為止 。
那么雙方能順利達成和解嗎?
11月14) , 新聞記者分別聯系了小區業委會和業主馬先生家 。
業委會主任周國柱表示:業主們不同意調解 , 一致決定請律師應訴到底 。
“沒有人來找我們 , 我們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 一直在等法院電話 , 實在不行只能等法院判決了 。 ”這是馬先生家的意見 。
“我們不是無理取鬧 , 是正常的維權 。 ”馬先生的妻子曹女士說 , “我們已經維權很多年了 , 要是物業公司不分別墅和排屋也就算了 , 既然分了我們就不該按照別墅的標準交物業費 , 我們買的是排屋 。 ”

再來捋一捋官司的由來——
蘭桂花園小區有經營性收入 , 是補貼給全體業主的 , 比如從2019年到2021年 , 業主們能夠享受70%的物業費補貼 。 當業主們繳納本年度物業費之后 , 補貼隨之發放給你 。
官司的一方 , 馬先生家就是連著好幾年沒有繳納物業費 , 這份補貼也就沒有到賬 。
由于馬先生家欠了物業費 , 因此物業公司起訴 , 要求其繳納2015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 , 共計39187.28元 。 此前西湖區人民法院已經做出判決 , 要求業主支付該筆費用及逾期違約金 。
馬先生不認可 , 隨后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目前二審正在進行中 。
最近在西湖法院開庭的這樁官司 , 則是馬先生要求業委會支付物業費補貼57239元 。

【公租房|業主拖欠物業費數年,卻要業委會給他錢?】馬先生是小區最早的業主之一 , 二十多年前就買下房子住了進來 。
周國柱告訴小時新聞記者 , 大概十年前 , “他們家2011年的時候因為不滿意漲物業費(從1.8元每月漲到了2.6元) , 所以有幾年時間沒有交 , 后來是法院強制執行的 。 ”
馬先生不滿是覺得自家的房子和鄰居共用一堵墻是“雙拼” , 屬于排屋不是別墅 , 不該按照別墅的檔次繳納物業費 。
馬先生的理由是當年購買的時候 , 獨棟別墅和他們家排屋當年購買的時候價錢是不一樣的 。
他對收費標準不認可 , 所以才沒有繳納物業費 。
后來 , 法院強制執行了馬先生2011年10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期間的物業費 。
于是 , 馬先生按照房屋面積、每月應該繳納的物業費、業委會發放的物業補貼 , 算出來業委會應該“補”的補貼一共為17351元 。
不過 , 他沒收到這筆錢 , 于是默認之后的物業費從這筆費用里扣除 。
從2011年開始 , 蘭桂小區的業主都能獲得一筆物業費補貼 , 補貼金額隨著經營性收入的增加歷年有所調整 。
馬先生認為物業費補貼屬于小區共有財產和財產性收入 , 自己作為小區業主理應享有 。
物業費補貼的事情 , 小區里也鬧過爭議 。
2017年的時候 , 蘭桂花園業委會特意修改了《蘭桂花園業主管理規約》第三十七條 , “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泊位費 , 業委會可以限制其行使擔任業委會委員、表決權、經營性收益分配權的權益” , 并增加一款 , “拒付物業費是指業主在一個自然年度內 , 經催告 , 截至該年度最后一日仍不交納物業費 , 無權享受該年度的物業補貼費 , 等其主動繳清后恢復”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