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拘禁01、非法拘禁是指采用捆綁、禁閉、強制拘留等非法方式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他人身體自由權的犯罪行為 。

特征01、非法拘禁行為不構成犯罪,根據情節輕重危害性大小來判定是否構成犯罪 。司法機關因某些客觀因素誤拘捕嫌疑人拘禁不構成犯罪 。
02、非法拘禁罪的對象包括潛在的有意志活動能力的人在內,如幼兒、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 。但不應包括完全沒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動能力的人,如嬰兒、嚴重的精神病患者 。
判罪01、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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