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知乎 試用期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

【試用期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知乎 試用期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嗎】不合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監督單位:烏魯木齊市人社局
責任部門:烏魯木齊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
咨詢電話:0991-4680713
執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