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民用水價格(含居民家庭、學校教學及生活、社區服務機構)每噸5.40元,其中基礎水價每噸4.05元,污水處理費每噸0.95元,水資源稅每噸0.40元;
2、其他用水(企業用戶)每噸9.48元,其中基礎水價每噸7.68元,污水處理費每噸1.40元 , 水資源稅每噸0.40元;
3、特種行業用水每噸49.5元,其中基礎水價每噸47.7元,污水處理費每噸1.40元,水資源稅每噸0.40元;
4、物業泵售價每噸5.10元,其中基礎水價每噸3.81元,污水處理費每噸0.89元,水資源稅每噸0.40元;
5、享受低保和特困供養對象居民用水每噸2.10元,其中基礎水價每噸1.70元,水資源費稅每噸0.40元;
6、再生水價格按照居民基礎水價執行每噸4.05元;
7、中水價格按照再生水價格的50%收取,每噸2.03元 。
參照文件:
1、廊坊市物價局《關于落實市區南水北調地表水供水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廊價經費(【2017】56號) 。
2、《關于調整市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廊價【2016】97號) 。
【廊坊開發區水費收取項目及標準有哪些?】監督舉報電話:0316-6084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