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唆未遂如何定罪名 教唆未遂如何定罪】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沒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為未遂的情況 。《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 , 對于教唆犯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被教唆人拒絕了被教唆人的教唆 。
(2)被教唆人當時接受了教唆犯的教唆,但實際上沒有進行任何犯罪活動 。
(3)被教唆人當時答應實施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但實際上實施了其他犯罪 。
(4)教唆犯對被教唆人進行教唆時,被教唆人已經有實施該罪的決意 。即被教唆人的犯意并非教唆者引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