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翠亨新區人才公寓哪些情況需要退租?】人才公寓承租人有下列情形的 , 應主動申報并及時退出租賃的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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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詒臼泄郝蟶唐販?,簽署購房合同且開發商通知收房超過12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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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退出租賃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辦理:
?。ㄒ唬┥甌?。新區人才或重點企業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ǘ┙獬飭蘚賢?。新區人才或重點企業與出租方終止租賃關系;
?。ㄈ┩順齜課?。新區人才或重點企業須在規定時間內繳清租金、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租金結算至退房當日,并退出租賃住房 。退出的過渡期限最長不超過1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