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 。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盡量不要輕易離婚 。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在法院判決離婚后,離婚判決書要把它給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夠辦理結婚證,進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憑證 。如果一不小心,丟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 , 想要第二次辦理結婚登記但又沒有證明已離婚的憑證,這時候,不要著急,告訴朋友們一個小方法簡單的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因為人民法院的每個案子審理都會有記錄,有底單存檔 。這時候,你只需帶上你的身份證,在人民法院查詢出當時做出判決你離婚的那份判決書,再讓人民法院蓋上法院查詢的章,證明該份文件與原件的真實性,即可當作原件使用 , 相當于補辦的一樣 , 拿著它在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即可 。【離婚判決書可以補辦嗎 離婚判決書能補嗎】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訴訟檔案管理辦法》
第八條對已接收的案卷,要根據刑事、民事、經濟類別,按年度、審級、案號分別在檔案目錄簿冊上登記 。登記要準確,字體要工整 。
第十八條檔案處、科、室應設閱卷室,接待院內外查卷人員閱卷 , 以利于保密和監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