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東莞市出租屋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施行!
進一步壓實相關主體法律責任
針對“房中房”等問題 ,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出租人不得分隔搭建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 。
針對我市出租屋瓶裝燃氣多 , 檢查主體不明確的問題,新修訂的《條例》規定 , 瓶裝燃氣經營者應當免費提供入戶安全檢查 。
考慮到未安裝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設備會存在較高的治安隱患,新修訂的《條例》完善了相關法律責任條款 。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規定出租屋實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并對違反出租屋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 。
全面提升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新修訂的《條例》體現全面提升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加強對部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提升消防執法水平 。對未按照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配置出租屋的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或者出租屋的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出租人為個人的,新修訂的《條例》創設了法律責任,由消防救援機構按照規定予以處罰 。
門禁系統與公安機關聯網政府可給予補貼
按照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出租屋門禁系統并沒有強制要求與公安機關聯網,但安裝使用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門禁系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
實踐中,麻涌、厚街、茶山等采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一定補貼的方式,推動出租屋門禁系統安裝使用,在提升出租屋治安管理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
市公安局將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推動規模以上出租屋安裝符合技防標準的出租屋門禁系統,協調各鎮街(園區),根據本地實際,采用補貼方式分步、分類推進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出租屋門禁系統建設 。
委托鎮街行使消防行政處罰權
【東莞市出租屋治安與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政策解讀】市政府今年出臺了《關于加強全市基層消防力量建設的實施方案》,成立了鎮街消防安全治理服務中心,消防救援機構將常見于有關建筑物、場所中的消防違法行為的處罰和與之相關的消防監督檢查進行委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