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待證遺失后,持證人應及時告知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并按照銀行有關規定掛失 。
優待證遺失的,持證人可在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后,提出補領申請 。
補領新證后找回原證的,持證人應當將原證交回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 。
持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批準 , 由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收回其優待證 , 并報退役軍人事務部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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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軍人優待證補領新證后找回原證要還原證嗎?】 ?。ㄎ澹┐τ詵獺㈩墾骸⑼┢詡淶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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