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59周歲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發放業務指南
一、補助對象
本行政區域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年齡在55—59周歲之間(含55周歲和59周歲) , 且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 。
二、需提供材料
①戶口薄及補助對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料來源:申請人自備)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原件和復印件(資料來源:申請人自備)
③《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復印件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自備)
三、辦理路徑
各縣(市)區殘聯、開發區社會事業辦窗口
四、辦理時限
【鞍山參保重度殘疾人生活補助申請指南】20個工作日辦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