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況是要求申請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去戶籍所在地辦理的 。但是如果人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況可找近親屬進行代辦 , 代辦人需將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者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申請人的戶口本其中之一,外加無犯罪記錄申請函一起到戶籍所在地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
【大慶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申請人到場嗎?】
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提供戶籍業務辦理的相關材料 。
派出所收到申請后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對材料手續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補正,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可以直接辦理的戶籍業務,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 。
需分(縣)、市局公安戶政部門審批的,派出所受理后,上報審批 。
分(縣)、市局公安戶政部門受理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落戶規定的予以辦理;對不符合落戶規定的不予辦理,并說明理由 。
注:設定依據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