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 。選擇這種方式 , 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 , 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
需要提醒的是,單位或者受托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 。納稅人如果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代辦或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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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 。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
第二 , 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 。同時 , 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