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 , 依照事實和法律 , 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 , 是司法文書的一種 。公證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公證書 。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30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
【我國公證書指的是什么 公證書有哪些】《公證法》第32條,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制作 , 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并加蓋公證機構印章 。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