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合同,則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合同,則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
經濟補償金算法
1、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注: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大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要付經濟補償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