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戶口本能不能辦理婚姻登記?
答:根據《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公通字〔2016〕21號)規定:“公民在辦理婚姻登記時 , 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戶口簿的 , 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著便民利民、優化服務的原則,在核實相關信息后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
【蘭州沒有戶口簿可以辦理婚姻登記嗎 沒有戶口可以登記辦結婚證嗎?】
申請結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男女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須持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若因戶口攜帶不便或戶口簿遺失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記用途并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
2、男女雙方身份證(身份證丟失者,可使用臨時身份證,或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照片、注明婚姻登記用途并加蓋印章的身份證明) 。
3、軍人需持軍人證件、身份證及部隊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同意結婚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需持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身份證明,安置部門出具未分配證明及入伍通知書、退伍證 。
4、再婚者:婚姻狀況為“離婚”者需提交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原件);婚姻狀況為“喪偶”者,需提交已故配偶的死亡證明;
5、男女雙方2寸免冠紅底合影照片3張 。
6、省內非蘭戶籍當事人在蘭辦理結婚登記 , 需提交在蘭經常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居住證 。
申請離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男女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須持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若因戶口攜帶不便或戶口簿遺失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記用途并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
2、男女雙方身份證(身份證丟失者,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 。軍人需持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身份證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介紹信 。
3、男女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4、男女雙方的結婚證 。
5、每人2張免冠2寸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