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大廠縣特困人員認定標準最新 廊坊大廠縣特困人員認定標準】廊坊大廠縣特困人員認定標準:
認定條件: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
無勞動能力(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二三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2.無生活來源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特困人員;低保戶里面的60歲以上老人;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