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復產復工決策部署,積極推動《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打好發展主動仗的實施意見》(永委發〔2020〕9號)和《關于強化人才要素保障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十二條措施》(永委人才辦〔2020〕2號)加快落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地員工返崗交通費補貼申報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補貼范圍和對象為全縣所有非公企業或返永非公企業員工個人,在我縣已經承接在建項目的外地企業參照適用 。縣政府出面組織采取“點對點”方式,專車接送,費用已由縣財政負擔的,不能再申報 。勞務派遣工由實際用人單位匯總申報 。
申報網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
(二)申報材料要求
1.企業或商會在3月15日前通過包車、企業間拼車等方式接送來源地相對集中的永嘉縣域外員工返崗的,載客率應達到40%以上,否則按比例扣減 。50座以下(含50座)的大客車包車費用按5.5元/公里計算,50座以上的大客車包車費用按6元/公里計算,超出部分企業自負 。
申請交通補貼請提供以下材料:《溫州市企業返工人員政府指定包車運輸證明》(附件1)、《返工包車旅客實名制名單》(附件2)、及稅務發票及支付憑證 。
2.乘飛機、高鐵動車、普通火車、客運汽車的請提供實名制的機票(車票) 。
3.自駕返永的,請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企業明顯標志為背景的照片,若人數較多可提供清晰可辯的集體照及相應憑證 。
4.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大學生)首次到我縣企業就業的,需提供畢業證書 。
5.各有關企業對上述返崗員工及春節未離永的員工統一填報《永嘉縣企業復產復工員工花名冊》(附件3),并附上每個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
(三)撥付流程
各有關企業根據上述材料,以電子稿和紙質文本報送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分局)初審 。初審后報轄區鄉鎮街道復審,鄉鎮(街道)簽署同意支付意見后,再報縣財政部門撥付 。
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大學生)首次到我縣企業就業的,企業可在6月30日前將其交通補貼進行匯總補報,對其他人員3月16日以后返崗(上崗)的員工不再給予交通費補貼 。
二、招工(引才)獎勵和人才生活補貼申報
為了厘清招工渠道,明確獎勵的范圍和對象,將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獎勵的范圍和對象
各非公企業以直接設攤、張貼廣告、發布網絡信息渠道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招用員工的,可申報招工獎勵;通過第三方機構招用員工的,不可申報 。勞務派遣公司可參照適用,但不能再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身份享受該項獎勵 。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企業老員工“以工招工”申報獎勵的,必須提供員工勞動合同,并由用工單位在該勞動合同簽署“該員工確由某某單位(個人)介紹成功”意見蓋章 。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用工的非公企業
各非公企業在5月1日前對2020年2月至4月直接招用縣外首次來永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的員工及通過其他渠道招用員工,統一填報《永嘉縣企業新招工(引才)匯總表》(附件4)電子稿和紙質文本,并提供勞動合同、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新引進人員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才的畢業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 。
對于新引進人員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才在5月1日以后有繼續招用的,可在6月30日前匯總補報,其它對象不能再補報 。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工獎勵申報
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5月1日至7月1日期間對2020年2月至4月為我縣企業成功招聘在永依法參加養老、工傷、失業三險并工作3個月以上的員工,填報《永嘉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新招工(以工招工)獎勵申報匯總表》(附件5),并提供勞動合同、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開戶銀行及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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