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下列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五)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
(六)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
因重大疫情、災情和重大事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同級人民政府安排資金解決 。
第五章 ???醫療服務管理和費用結算
第二十六條??職工醫保醫療服務實行定點管理 。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按照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政策規定,將職工醫保醫療服務有關管理要求和指標納入服務協議 。
第二十七條 ?參保人員憑本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直接結算 。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本人與定點醫藥機構結算;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定點醫藥機構結算 。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八條??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按項目付費等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建立職工醫保基金風險預警和防控制度,當基金支付不足時,市醫保部門應當會同市財政部門及時提出政策調整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
第三十條??建立職工醫保基金監管和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相關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的監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 。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涉及相關部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離休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保障按現有規定執行 。
第三十三條?在我市就業的農村居民依照本細則規定參加職工醫保 。
第三十四條 ?參加養老保障的“城中村”綜合改造村改居養老人員,參加養老保障時繳納的住院醫療費,折算為本人的10年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并同時計入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享受相關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可以增加享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第三十五條??在我市就業的外國人,參照本細則規定參加職工醫保 。
第三十六條 ?本細則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
【武漢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相關經驗推薦
- 武漢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2020年最新政策 武漢靈活就業人員醫保2023年最新政策
- 武漢靈活就業醫保有個人賬戶嗎 武漢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職工醫保
- 江門職工醫保住院報銷 2023年江門異地就醫職工醫保住院待遇
- 武漢職工醫保和靈活就業醫保門診報銷比例一樣嗎?
- 揚州職工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揚州市異地就醫社保報銷
- 連云港職工醫保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是多少?
- 連云港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
- 2022年臺商區職工子女暑托班安排
- 連云港市異地就醫備案辦理指南 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
-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區別 職工基本養老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三個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