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 如果有以下9種行為的 , 屬于考試違紀:
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天津高考違規什么時候通知考生 2020年天津高考哪些行為屬于考試違紀】
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 , 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
考試違紀將會被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 請考生一定注意、避免發生 , 共同維護考場的正常秩序 , 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
相關經驗推薦
- 2020年天津高考哪些行為屬于考試作弊
- 2020年天津高考第一次志愿填報什么時候開始
- 天津中新生態城區域劃分 2021年天津中新生態城學片區劃分詳情
- 2020年天津卷全科高考試題及答案下載入口
- 2021年語文高考試卷天津卷 2021年高考天津卷語文試題和答案
- 2021年天津高考數學試卷真題 2021年高考天津卷數學科目試卷及答案
- 2021年高考天津卷英語科目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1年天津市高考天津卷物理試題及答案
- 2021年高考天津卷化學科目考試試卷+答案
- 2021年高考天津卷生物考試試卷原題+考試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