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政府|46.6畝!閩侯發布征地補償公告,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

1月6日,閩侯縣政府官網發布《閩侯縣人民政府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福州銓達汽配有限公司(一期)預申請工業項目】》,就福州銓達汽配有限公司(一期)預申請工業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
【 閩侯縣政府|46.6畝!閩侯發布征地補償公告,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閩侯尚干征地46.614畝
據閩侯縣政府官網消息,為實施閩侯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組織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土地現狀調查,現就福州銓達汽配有限公司(一期)預申請工業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
福州銓達汽配有限公司(一期)預申請工業項目位于閩侯縣尚干鎮龍醒村。擬征收尚干鎮龍醒村集體土地3.1076公頃(其中:水田2.9006公頃、其他農用地0.2040公頃、建設用地0.0030公頃)。合計征收(使用)土地3.1076公頃(約46.614畝)。
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涉及的尚干鎮龍醒村2.5269公頃土地為村集體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戶。
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
在補償標準方面,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征地區片價綜合地價的通知》(閩政〔2017〕2號)、《閩侯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閩侯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侯政文〔2017〕13號)、《閩侯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閩侯縣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侯政文〔2015〕79號)的文件要求,具體補償標準如下:實行統一區片價標準,不分地類統一按41000元/畝標準實施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侯政文〔2015〕79號文件規定補償。房屋拆遷由縣住建局組織實施。
涉及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貨幣補償安置方式;涉及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另行發布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需安置農業人口47人(其中勞動力人口26人),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根據《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規定,符合《閩侯縣被征地老齡農民生活保障暫行辦法》(侯委〔2008〕17號) 和《閩侯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閩侯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試行辦法〉的通知》(侯政文〔2010〕9號)等規定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籌資標準,統一養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鄉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社保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
被征地農民就業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榕政綜〔2009〕100號)執行。(文章信息來源: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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